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代理编号:
四、项目概况:
(一)物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采购预算
服务内容
备注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广东省台山市
.万元/年
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蔬果类、鲜肉类、卤肉类、水产类、冷冻品类、调料、饮品类、禽蛋类、速冻副食类(包括水饺、汤圆、花卷、鱼丸、牛肉丸等)、豆制品(预包装)类、散装干货类
服务期限:自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年,采取一年一签形式。
说明: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报价方式
投标供应商就副食品零售价格下浮率报价,须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应包含可能产生的所有运输及服务费(含税费),且下浮率报价不得低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确定家供应商中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满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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