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年财务管理辅助工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年财务管理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年财务管理辅助工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年财务管理辅助工作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其他会计服务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年财务管理辅助工作服务
(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落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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