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河(定都村段)河道防洪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河(定都村段)河道防洪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关于沁水县河(定都村段)河道防洪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号文进行了批复,招标人为沁水县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县政府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不分标段
.项目名称:沁水县河(定都村段)河道防洪提升项目
.项目规模:该项目河道治理长度约(桩号+-+)治理段防洪标准采用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³/,堤防工程级别为级。
.总投资额:约.万元;
. 建设地点:沁水县河定都村段
. 计划工期:个月
.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旧堤防、新建钢筋混凝土堤防(其中左岸,右岸),宾格石笼护底,河道疏浚,植被恢复²,栽植栾树株。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分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首页“分类监管”黑名单;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拍卖,破产状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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