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中法美食文化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包第四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中法美食文化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包第四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名称:消防系统设备及器材
()标的数量: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消防系统设备及器材
批
人民币,.元
)详细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响应报价。
)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其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设备质保期满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