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清肺除湿颗粒新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清肺除湿颗粒新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
.简要技术要求: 大鼠单次给药毒性试验(); 大鼠 周剂量探索性试验(非)等。
.交付期:实验周期,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个月,报告终稿交付时间不超过个月。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到年月日:
.供应商关注“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中的“在线购标”菜单,搜索-,按提示购标,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号恒达大厦楼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