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卷烟厂制丝车间辅线工艺升级改造排潮及除尘系统配套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条件大理卷烟厂制丝车间辅线工艺升级改造排潮及除尘系统配套项目已获批准,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理卷烟厂制丝车间辅线工艺升级改造排潮及除尘系统配套项目 .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为实现大理卷烟厂制丝车间辅线全新工艺流程,需要对项目涉及的除尘、排潮气系统进行设计、改制、制造和安装,使之满足新的生产工艺和环保安全的要求。具体设备明细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备注:招标人提供第五章技术要求的设计依据内容,投标人中标后须到现场进行复核,重新进行项目的校准核实和细化设计工作,最终供货内容以细化设计为准,并经招标人共同确认后,再进行供货设备的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等工作。). 项目地点: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 计划工期:()现场施工工期:自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至项目全部施工完毕且具备试运行条件止,不超过日历天。()试运行及验收:投产试运行个生产日,满足招标人生产要求和整改要求,由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招标人组织验收。注:因招标人前期建设工期的不确定性,以上时间进度根据项目进度情况确定,招标人不保证合同签订后立即发出开工通知,上述通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发出为准,投标人须自行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及成本,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招标人原因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个月。. 质量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内容,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概算:项目概算金额约万元(含增值税)。.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投标人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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