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单位:德清县新市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梅林路西延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服务
项目具体信息:梅林路西延工程建设内容为:梅林路、文昌路南侧铺路及高桥港小岛处北岸新建护岸。梅林路南起规划漾溪路(+),北至文昌河(+),与现状梅林路接顺,道路全长约,其中规划漾溪路至+.段道路标准段红线宽,+.至富兴路段道路标准段红线宽,富兴路至文昌河段道路标准段红线宽;其中梅林路沿西栅漾新建护岸共计,分为两段,第一段位于桩号+.处,新建护岸长;第二段位于桩号+.处,新建护岸长;文昌路南侧辅路,西起梅林路,东至漾溪路,道路全长约,道路标准段红线宽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及《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省水土保持规划划定的山区、丘陵区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地区,开办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或者堆放、排弃等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项目施工结束后,应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应当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服务类型: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
服务事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直接选取】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其他要求:.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 ()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 ()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 ()中选人中选后未在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 ()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 ()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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