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签报单(关于南丹吾隘新街营业厅房屋到期续租及招商方案的申请),经市公司审批同意续租南丹县吾隘镇号门面经营为乡镇第一店,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南丹分公司承租门面:南丹县吾隘镇号施雄泰门面,使用面积平方米;续租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含税年租金元,税金由房东负责,合同总金额为元(含税),租金按年支付,每年月份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水电费由我公司自行缴纳,不纳入租金中。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欢迎大家监督,如有意见或问题,可向分公司纪检办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也可书面、电话具名反映。
联系人:覃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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