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平邑县四海山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邑县四海山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项目编号:-
、工程概况:平邑县四海山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主要内容:包含个治理区的山体修整、地形重塑、植被恢复、简易路面等全部工作内容。
、建设地点:平邑县临涧镇、白彦镇、流峪镇。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一标段:平邑县四海山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万元;二标段:平邑县四海山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全过程监理,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工期: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标段施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工环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建筑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标段监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工环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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