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安达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转发下达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的通知》(黑发改投资【】号)文件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结余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安达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安达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安达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施工。 .建设地点:补充设计项目区共涉及个乡镇个行政村,分别是升平镇拥护村;羊草镇承平村。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万亩,其中旱田.万亩、水田.万亩。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其中, 第标段招标控制价:.元; 第标段招标控制价:.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其中:项目经理(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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