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
麻阳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采购人名称)的麻阳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麻财采计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项目预算: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麻阳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
麻阳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
详见磋商文件
项
否
否
说明: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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