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二次)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单位: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的员工,均已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预计参保人数人,平均年龄岁,男女比例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对中标人的服务考核情况,续签合同或重新选择服务机构。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 项目内容 首年预算金额 健康保障委托管理资金 .万元 一年期消费型保险(在职员工) 一年期消费型保险(退休员工) 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提供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是招标人附属机构的企业(单位),允许参与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作,且不是招标人附属机构的企业(单位)才可以参与本采购项下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