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人保财险丽江市分公司年度永胜县支公司中央财政补贴性森林保险防灾防损物资及宣传培训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丽江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丽江市分公司年度永胜县支公司中央财政补贴性森林保险防灾防损物资及宣传培训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采购家供应商,提供为期年的永胜县支公司中央财政补贴性森林保险防灾防损物资及宣传培训物资服务,包括物资采购、配送、安装、调试、质保和维护、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项目性质:货。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供货地点: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龙翔路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完全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所有规定。 .本项目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应具有个万元(含)以上同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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