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轨道交通号线虎门火车站号商铺招商公告
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拟对东莞市轨道交通号线虎门火车站商铺项目(详见本公告第四条)对外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商家和个人积极参与。
一、招商人: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号线网控制中心楼。
联 系 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二、合格的招商响应人:本项目要求招商响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
三、招商报名时间:
工作日:上午:--:
下午:--: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时招商响应人为独立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招商响应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商铺基本信息及最低限价如下:
序号
车站名称
商铺编号
面积 (㎡)
单位月租金(元/㎡)
月租金(元)
虎门火车站
注:租金中已含管理费,不含商铺内的保洁、餐厨垃圾清运、隔油池清理等费用。
五、商铺交付标准
天花:非封闭式天花,以现状交付;
地面:地砖,以现状交付;
外墙:已按招商人原设计方案完成,以现状交付;
消防:满足消防要求,以现状交付
空调:招商人不提供空调,由中选人自行负责安装。(招商人提供室外机安放位置,安装方案须经招商人审批)
供水:已接到商铺内,设独立水表。
供电:已接到商铺内,/( ),设独立电箱。
排水、排污:商铺外已预留隔油池和化粪池,排水、排污管道接口铺设到商铺区域内。
排烟:商铺区域已预留排烟管道接口,商铺内的管道布置及安装由中选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网络、电话:由中选人自行到相关部门申报安装,费用自理。
招牌:由招商人指定位置,本项目中选人自行负责制作和安装(具体方案须经招商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费用自理。
六、经营范围
无明火加工的餐饮(不能使用各类燃气),经营的品牌必须与“合格的招商响应人”要求的该餐饮品牌在广东省辖区内的营业网点一致。
七、租赁条件
(一)租赁期限:年(自免租装修期满起计)
(二)租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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