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年班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年班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为招标人公司内职工提供通勤班车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年班车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年班车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应包含客运及其相关内容);()本项目要求车龄为年以内(含年),投标人须提供拟配备本项目所需车辆的车龄为年以内证明资料:完税证明,近一年的保险,车辆行驶证、近一年的保养记录等各种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近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近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企业信誉良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并加以承诺,提供承诺书。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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