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供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北京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用比选方式进行,本次拟比选采购代理服务商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比选单位:北京市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办公室   项目内容:能够从事采购代理业务,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符合北京市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办公室比选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比选结果有效期内,若无特殊情况,北京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基地信息化工程项目相关采购的招标和比选活动均委托中选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代理。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交易方式:比选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资格   . 申请人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系营利法人;   . 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承诺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 申请人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即应是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站《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代理机构(网站登录截图);   . 申请人应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   . 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比选人不接受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比选;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金额说明   项目金额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标准计算,同时不超过经发局立项批复金额。   四、要求   (一)提交材料时间: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报名单位于年月日:前将报名信息盖章后扫描成格式文件发送至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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