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灵丘县中医院办公用品、耗材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安路雍锦台期西门-号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丘县中医院办公用品、耗材框架协议采购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灵丘县中医院拟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程序实现共三年办公用品、耗材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一包,择优选择符合招标条件的家投标人,具体范围在框架协议期限内为灵丘县中医院提供所需的办公用品、耗材供应。在开展工作时招标人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与入围的家投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投标人受灵丘县中医院委托,按照招标人的服务要求、供货需求、时间要求、质量要求开展工作,对灵丘县中医院负责,并接受灵丘县中医院的监督。
交货地点:灵丘县中医院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安路雍锦台期西门-号商铺
方式:线下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安路雍锦台期西门-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两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办人的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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