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哈达岗煤矿(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哈达岗煤矿车辆维保服务入围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达岗煤矿车辆维保服务入围单位项目 . 项目编号: .采购预算:万元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服务内容: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保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年或服务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以先到的为准。具体服务时限须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服务地点:鸡西 .付款方式: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并或完成相关服务事项后,按月结算服务费用,付款前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入围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取前两名入围。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具备二类以上(含)维修资质或行业主管部门准予车辆维修的备案证明材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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