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张家川县川王镇小河村三四组崩塌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天水市张家川县川王镇小河村三四组崩塌治理工程,已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以甘资勘函〔〕号文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项目招标人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天水市张家川县川王镇小河村三四组崩塌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天水市张家川县川王镇小河村三四组 .建设规模:天水市张家川县川王镇小河村三四组崩塌治理工程,主要采用坡面修整、挡土墙、锚杆肋板墙、锚杆框架、散水、排水渠、窑洞回填、防护栏杆等工程(总投资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总投资金额: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施工建筑工程费.万元;第二标段监理费用.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划分为个施工标段和个监理标段,具体建设内容为如下: 第一标段:天水市张家川县川王镇小河村三四组崩塌治理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天水市张家川县川王镇小河村三四组崩塌治理工程监理 .计划工期:计划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建造师(含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具有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的其中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中途不得更换。所有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组成人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该企业社会保险凭证及承诺函,格式自定)。 . 本次招标要求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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