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年度含油污泥转移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年度含油污泥转移处置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版)》,油气田开采和联合站贮存产生的油泥和油脚(--)(以下统称&;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毒性()、易燃性();油气田开发过程中的含油污泥主要包括集输站库储罐罐底沉积后在清罐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清罐油泥、井场修井作业及地面检维修过程中洒落地面形成的油土、以及设备和管线意外破损产生的落地油泥,场站弃置后清理的污油泥,产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油泥。本项目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辖区内生产单位含油污泥(&;--&;)的转移处置;不含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其他类危险废物的利用或处置。具体工作暂定包括: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年度含油污泥转移处置项目》主要是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和能力的经营单位,对第九采油厂辖区内所属各采油生产单元产生、暂存的含油污泥依法合规进行收集、装卸、转移、利用或处置。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以及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电子联单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长庆油田分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长庆油田环境保护十条禁令》等内部规定。转移处置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含油污泥就近转运处置,原则上不跨省(区)。中标人在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杜绝倾倒、堆放、丢弃、遗散危险废物,不得超设计、批复、许可能力接收含油污泥,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版)》对第九采油厂吴起区域家作业区(五谷城采油作业区、杨青采油作业区、薛岔采油作业区),定边区域家采油作业区(罗庞塬采油作业区、刘峁塬采油作业区)生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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