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于年月日对我国生效,根据相关要求,我国于年月日起禁止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的进出口,将于年月日起禁止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的生产。   为积极推动履约进程,加快含汞体温计、含汞血压计的生产淘汰和技术转型,支持无汞替代品的应用和推广,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生产淘汰及无汞产品应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拟通过开展企业技术转型示范、无汞替代品应用示范和推广、汞无害化管理能力建设等活动,推进我国履约目标的实现。   根据项目总体安排,拟聘请一位专家负责在项目实施阶段,基于试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按要求编制含汞医疗器械行业技术指导规范,编制并推动发布医疗机构含汞设备环境无害化管理技术指南。   工作时间:从合同签署日期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资质要求:   .具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等环保相关领域硕士及以上学位和高级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具有环境相关领域年以上工作经验;   .具有固体废物管理领域相关技术指南、团体标准编制经验;   .具有汞及汞废物调查、评估和无害化管理等相关经验优先;   .具有较强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和报告撰写能力。   详细见工作大纲。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与下面人员联系: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履约四处 李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项目岗位感兴趣的个人,请于年月日下午点之前将个人简历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肖女士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号室   邮编:   电话:-   接收传真:-   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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