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年度杭州地区项目(盾构砂浆)框架协议采购公告采购编号:---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为提高整合市场资源的能力,为公司所属施工项目提供采购服务和保障,遵循整合物资资源达到最优价格和服务的原则,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对公司承建和拟建的杭州地区所属单位或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盾构砂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公司概况、采购范围.公司概况: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系中铁十一局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亿元,施工项目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主要分布在辽宁、北京、天津、山东、山西、湖北、江苏、浙江、四川、广东、广西、深圳等地。全国区域内在建及拟建工程项目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所需采购的盾构防水材料实行集中采购,有效期至年月日。.采购内容:..盾构砂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及附件《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具体以所属单位实际需求为准。.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至年月日.供应商资格要求.营业范围: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物资生产、加工的独立生产厂家,且必须具有供应能力。.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的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备满足供应产品的生产能力,盾构砂浆月生产供应方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财务能力: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近年综合销售收入均达到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供应商须提供(年、年、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须提供近两年(年、年)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物资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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