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消防车采购项目答疑澄清(一) (项目编号:--) 本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本项目“付款方式”调整如下: ()预付款:合同签署生效,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且提供合同金额%等额预付款保函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 ①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署生效,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且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经招标人确认后天内支付。 ②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所有车辆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移交招标人之日止。 ③预付款扣回方式:招标人在所有车辆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付款时一次性扣回全部预付款。 ()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将合同设备送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安装、调试、试运行和完成培训且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日内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此笔付款中,预付款一次性扣回) ()合同价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整车质量保证期届满前日,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返还质保金申请,招标人在接到申请后,应于日内会同中标人对合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中标人在对检查发现的所有缺陷完成免费修理或者更换,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日内或经双方检查未发现缺陷且无异议后日内,招标人应当将质保金无息返还给中标人。如中标人未提出返还质保金申请、招标人在接到申请后日内中标人未主动配合招标人对合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或检查后对所发现的缺陷未完成免费修理或更换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返还质保金,且质量保证期顺延至前述工作完成之日。对合同设备存在的缺陷,招标人有权自行修理、更换或委托第三方修理、更换,修理更换产生的费用及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为修理、更换,修理更换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中标人应另行承担。 以上答疑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的,均以此文件为准。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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