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年月日与中标单位(深圳市云启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次续签了《深圳市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展示中心运营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万元,服务期一年。
展示中心自运营以来,乙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并完成了年度运营报告,较好地完成了项目运营工作,年度验收为“合格”,符合合同续签的要求。现与该公司第二次续签深圳市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展示中心项目运营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年。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单位提出,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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