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工程 ( ) 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玛依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可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油泉路以西,黑油山老年社区以东,克拉玛依市老年养护院以北,拓湖路以南。 .项目规模: 用地规模.平方米,包含室外活动场地、水、电、通讯等系统管网、室内装修工程、卫生洁具、建筑内门、用地内场坪、道路、绿化等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工程 招标范围: 克拉玛依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全套施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设计确认书、答疑澄清 、招标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全部施工内容的保修责任和义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及协调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工期: 天 工程投资额: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其他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未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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