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花大厦续签室分协议-]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隐蔽处理。]
[锦花大厦续签室分协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为满足锦花大厦通讯需求,拟采购锦花大厦室分合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路锦花大厦,年合同,总额为:元。】
二、 直接采购原因
[请选择适用本项目的直接采购原因并删除其他原因,请勿随意调整表述。涉及企业秘密等特殊情形的,应对涉密项目信息脱敏后再行公示,或按照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规定不作公示。]
【本项目需要向原【中标人/成交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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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不少于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锡钊】,【-】[采购项目经理/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东新】,【】[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仅适用于未使用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全文“单一来源采购”调整为“直接采购”
本次修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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