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污水处理综合提升工程(第八期)—鹿溪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曝气系统提标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江山市污水处理综合提升工程(第八期)—鹿溪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曝气系统提标改造)已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江山市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山市水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山市污水处理综合提升工程(第八期)—鹿溪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曝气系统提标改造)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对鹿溪污水处理厂部分老旧设备设施进行更换、自控及电气系统改造、配套附属设施优化提升等,涉及厂区预处理段、生化段、深度处理段以及脱水机房、加药间、配电间等改造,同时增加厂区精确曝气、精确加药等智能控制系统。本项目改造后原处理规模不变。
建设地点:上余镇大溪滩村鹿溪污水处理厂规划红线范围内。
.招标范围:设计提供的材料明细表内曝气系统内容(包含曝气器、污泥脱水机、池底污泥清理等)安装等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提供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污水处理厂项目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内容包含曝气系统的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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