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份额配送商遴选及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份额配送商遴选及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份额配送商遴选及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约万元/年,具体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配送商收取前端供应商耗材配送费不得超过配送额的%(包含配送和服务费用);集采耗材收取配送费不得超过配送额的%(包含配送和服务费用),带量采购耗材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配送费;本项目配送商收取(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份额配送商遴选项目)配送商服务费用最高不得超过配送额的.%。特殊情况由医院自行管理的部分,本项目配送商不得收取服务费。
.采购需求:选取家配送商进行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除医学检验试剂外的所有医用耗材%份额(如有国家规定指定配送的特殊产品除外)的配送,配送商需为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提供医用耗材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需要的软件、硬件、条形码、高值耗材智能柜等软硬件,并与院内、、等一应系统完成深度对接,完成对现有耗材库房及科室的改造,购置相关设备,负责日常运营及维保。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覆盖医院一、二级库房。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货物质量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
.配送时间要求:小时内送达医院,紧急情况小时内送达。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服务期内考核不达标,医院有权单方面调整配送额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配送商自行承担。
.建设时限:日历天内。
.账期: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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