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年三县支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年三县支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因潜在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现发布二次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池州市 一、采购条件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年三县支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二、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年三县支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预算:标包:万元,标包:万元,标包:万元。 、采购内容: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行需求,为进一步规范三县支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拟于近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家供应商(东至、青阳各两家、石台三家)为其提供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蔬菜、肉类、水产品、水果、牛奶等食材供货及配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标包:采购内容为东至县支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入围家供应商。 标包:采购内容为青阳县支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入围家供应商。 标包:采购内容为石台县支行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入围家供应商。 、供应商参加响应的首次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的,其该响应文件无效。 、服务期:年。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个标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除外)。 、供应商具有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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