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我行)拟开展分行赣州租车服务项目,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年赣州租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二、采购内容简介、采购方式:分散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预算金额:元(含税价)。、采购内容:为分行提供车辆租赁及其配套服务,服务合同为框架式结构,分行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租赁车辆的天数、型号及数量,服务商按照实际出车订单结算费用等。、采购数量:家、服务期限:年期三、相关要求(一)投标须知、分行对本次供应商的车型、服务、安全有准入规定(见采购需求文件);、项目需指定业务联系人,不得转包、分包;(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磋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②③④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盖公章相关佐证材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和经营异常屏幕截图)、参加此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不可为采购人关联方: 关联自然人:供应商与采购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授信工作及具有资产转移审批权限的高管人员、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自然人为近亲属关系,则认定为关联方。近亲属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由采购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授信工作及具有资产转移审批权限的高管人员、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自然人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采购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授信工作及具有资产转移审批权限的高管人员、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自然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均为关联方。 (三 )所需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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