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智能化建设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名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智能化建设合作项目二、招标编号:三、项目情况:(一)采购内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招标人行政事业重点客户,为进一步加深合作关系,支持该单位智能化建设,主要用于购买智能化建设相关硬件,后期智能化建设搭建成功,相关交易流水与招标人系统相对接,提升招标人对客户综合服相关服务水平,具体采购清单如下:序号系统名称计算机网络系统电话系统机房电脑+打印机监控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智能充电系统谈话系统注:、具体设备详见附件。、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均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被拒绝。中标人数量:名。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交付。最高限价(含税):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一)投标人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供应商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投标人须为原厂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投标主要产品(投标主要产品指:、监控、出入口管理系统、谈话系统)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质保函,并同时提供投标主要软件制造商出具的对其软件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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