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物业分公司餐饮业务人员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物业分公司餐饮业务人员外包服务项目已审批,项目业主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物业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物业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招标人为满足自身业务需求,决定对餐饮专业人员进行入围招标工作。
近年随着招标人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熟悉餐饮业务专业人员,包括餐饮管理人员,厨师,面点,服务员等餐饮业务人员。
.招标范围:
招标人所管理的在京餐饮项目(共个项目,包括写字楼餐饮、医院餐饮项目,日配餐人数人)以及招标后新增餐饮业务;
.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招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具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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