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年台州联通仙居县冷链分拣智能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年台州联通仙居县冷链分拣智能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预算约.万元(不含税)。. 招标内容年台州联通仙居县冷链分拣智能信息化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交付时间:设备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货,系统集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交付地点:台州市仙居县。质保期:个月。.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处理。.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个自年月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分拣智能信息化设备)业绩。 注:()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标产品的原厂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同时授权两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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