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湖校区中庭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丽湖校区中庭景观提升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丽湖校区中庭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丽湖校区中庭景观提升工程
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指按《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计算出的本工程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