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与交流中心“广州院士专家风采巡展系列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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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与交流中心“广州院士专家风采巡展系列活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志正快速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与交流中心“广州院士专家风采巡展系列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与交流中心“广州院士专家风采巡展系列活动”项目;
、标的数量: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其他:品目名称为其他展览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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