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港航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南湘联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湘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清偿专项法律服务招标人为湖南港航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港航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南湘联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湘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清偿专项法律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年月日,原港航公司就湘联公司经济纠纷案件向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月日,望城区法院判决湘联公司偿还港航公司货款、逾期违约金及诉讼费。诉讼期间,因湘联公司资金链断裂和资不抵债等原因,年月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破产重整。法院裁定湘联公司原破产重整日截至 年 月 日已经到期,经湘联公司申请多次延期,根据要求重整计划必须于年月日前提交长沙中院,再报债权人会议表决,但湘联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重整计划,存在破产重整失败的风险。 .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湖南港航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南湘联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湘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债权清偿专项法律服务或出现破产清算所涉全部非诉事项和诉讼事项。包括重整计划中涉及到招标人内容变更的协商、协调;变更重整计划的落实及相关配套的法律事务、服务;如出现破产清算,对破产清算后收回破产债权其他措施相关的法律服务事项,对已经获得清偿债权的保护等法律事项;如通过破产重整计划实施招标人没有得到全部清偿,对连带责任人偿债后续方案的设计、实施等相关事项等。 . 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至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处理完毕时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近年内(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个破产业务业绩,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书(业绩时间以法律文书落款时间为准)。 .人员要求:拟任的首席代理律师有个及以上办理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破产和解案件,且为该类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负责人经验。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法律文书复印件。 .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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