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年度车辆救援服务承揽项目(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项目法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出资比例),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大广高速武吉南段+至+共计.公里社会车辆救援服务。 .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划分为个标段,即标。具体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详见下表。标段预计补贴金额一览表详见附件。 标段 采购范围 长度(公里) 数量 驻点位置要求 主要工作内容 大广高速武吉南段 +-+社会车辆救援服务 . 个 驻点设在邻近油田收费站附近公里内 故障车牵引拖拽、应急抢修服务;为事故车辆提供抢修、起吊、牵引拖拽服务;为事故散落物提供清理、收集、起吊、转运、仓储等服务;为事故车辆和事故物资提供停放保管服务场地;服从项目业主的调度,参与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做好高速公路应急救援设备储备。 .服务期限 服务期个月(合同签订采用++模式,即第一年为保障合同年,第二年和第三年根据上一年度服务综合评价情况及甲方上级单位的政策变化确定是否续签)。 .车辆救援补贴 车辆救援单位依据《省交通投资集团关于开展高速公路“阳光救援”行动的通知》(赣交投安监字〔〕号)中的收费标准,除了正常收取车辆救援费用外,采购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成交单位一定的救援补助费用,共同组成承揽本项目服务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车辆救援补贴发放方式 采购人对成交单位进行考核,社会队伍补贴分为基础保障金和绩效考核金两部分,其中基础保障金为年度车辆救援补贴总额的%,绩效考核金为年度车辆救援补贴总额的%,具体按照《宜春管理中心社会车辆救援队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支付车辆救援补贴。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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