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 中优采电子招标平台://...// ) 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年月日
时分秒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标包名称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第一包其他服务大米、面粉、杂粮等货物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等(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包其他服务蔬菜类、水产类、禽蛋奶类、豆制品类、水果类、肉类、干货类、咸货冻品类等货物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等(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招标: 否 运行方式: 全程电子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要求: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具有相应的合法生产经营资质(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有效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等)。
.具有固定经营场所、良好储存条件。
.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配备有专用配送车辆和专业配送人员,配送过程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所投标配送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货物的标识、标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两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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