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北院区(易门县人民医院)大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万元
.采购范围: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北院区(易门县人民医院)大会议室音响设备
一批,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
“采购要求”
。
(
)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供应商对该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报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合同包内部分货物或服务响应,
不得对采购范围内的品目有缺漏。
(
)供应商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范围内货物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安装费、调试费、运输保险费、税费、装卸、售后服务费用、质保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
(
)供应商投标各项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交货地点:
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指定地点
。
.交货期要求:各供应商可以自行确定最短交货时间,但不得晚于合同签订后
日历日完成本项目相关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经初验合格交付进入试运行阶段。
.
质量要求:详见每
项
产品技术规格及要求。没有特别说明的货物其质保期要求为
年。
供应商
承诺优于此要求的以
供应商
承诺为准。
.本项目采用单价形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按成交单位所报的各项单价及实际供货量进行据实结算。结算价=成交单项单价*实际用量,供货周期内,成交单价不允许上调。如不可抗拒因素出现价格上调双方协商处理。
.供货周期内如遇国家、或云南省、或玉溪市、或易门县采购政策变化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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