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司氢气补充加注服务外委(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物流(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招标货物名称:天津公司氢气补充加注服务外委(二次)
.交货地点:天津市,乙方提供固定场所、地点为甲方车辆提供氢气补充加注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以实际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有,单价限价(不含税)人民币.元/(含税元/),一年约。总价限价,.元/年。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氢)
投标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企业承诺:
.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采购人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供应商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供应商中选甲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②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如项目需要)
③同意执行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合同使用电子签章工作的要求(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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