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委托,就关于选聘“山东菏泽鑫源能化有限公司”不良清收风险代理律所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发布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关于选聘“山东菏泽鑫源能化有限公司”不良清收风险代理律所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为维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权益,选聘山东菏泽鑫源能化有限公司不良清收风险代理律所,更好的推进案件进展,尽快实现现金清收。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服务周期:年。
(二)采购流程: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提供的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自年月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类似不良清收风险代理律所服务的案例。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供应商与中国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且不存在代理采购人对手方案件的情况。供应商须如实提供承诺函。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供应商须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截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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