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高新区长春路以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灰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第三分公司 项目名称:沧州高新区长春路以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电话: 联系人:赵成旺 发标时间:年月日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沧州高新区长春路以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 .建设单位: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工程管理局 .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招标要求 、招标方式:邀请 。 、质量要求: .、建筑用白灰水泥的质量水平应遵循国家及行业标准”和“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当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样品提供要求:需提供 、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天通知中标单位。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无要求。 、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详见后附明细。 、厂家要求:无要求。 、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卸车费等)。 第五条: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电汇。 、支付时间: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付清货款。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凭合规的发票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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