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抵押担保物法拍处置工作(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昆明市盘龙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抵押担保物法拍处置工作(二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号)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服务单位。 .项目概况 .磋商范围:昆明市盘龙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抵押担保物法拍处置的所有工作。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根据需要,指派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性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送达法律文书、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等。代为调查取证、申请强制执行、进行调解、和解。参与执行评估、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执行环节,代为提出、承认、变更、放弃请求等。提供执行各阶段相关法律咨询,具体以招标人的委托为准。 .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 .服务标准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现行标准,遵循职业道德,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对案件涉及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磋商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商业信誉及提供服务能力;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按相应成立年份提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份至今任意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磋商申请人年月至今须具有个以上类似法律咨询业绩。 .信誉要求:律师事务所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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