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采购预算 (万元) 年光明区行政复议法律顾问 公开招标 (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广东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拟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行政复议法律顾问服务。同时,鉴于行政复议案件类型繁杂,需尽量吸纳不同业务领域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年我局拟聘请家律师事务所提供行政复议法律顾问服务。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需聘请家律师事务所,每家律师事务所以“个团队+名律师+名驻点人员”的方式,提供年光明区行政复议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顾问团队需委派名工作人员驻点提供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法律事务工作。 (二)项目金额:不超过万元/年/家,共计不超过万元/年。 (三)供应商数量:拟聘请家律师事务所提供行政复议法律顾问服务。 (四)项目服务期: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第三年视履约情况由光明区司法局决定是否续签。 四、采购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共元人民币,每家律师事务所采购预算为元人民币。投标总价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超出本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根据律师事务所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律师事务所成本的报价投标。项目实际支付以投标协商结果为准,支付上限不超本项目采购预算限额。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供应商参与此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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