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路项目土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华丰路(滨江大道-江沙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设备物质名称:内燃柴油发电机组 - 省道至省道连接线(华丰路)项目 土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 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至省道连接线(华丰路)项目土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丰路项目土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道路,西起江沙路,东至滨江大道,全长约,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为/,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标的:华丰路项目土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品种、数量等详见报价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合同完工(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交付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 ..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支付条件:每月度末乙方将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出具的结算单、工程量统计表等加盖乙方印章)交于甲方审核完毕后;按经发包人批复甲方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审核确认属于乙方当月实际完成产值,甲方按照确认产值并按主合同中发包人对甲方的支付比例(即,工程预算经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或审核),但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定案时,支付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预算经财政部门审定后,则支付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的%的工程进度款,并调整前期已支付工程进度款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将经造价工程师初审后的结算文件提交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按《江门市蓬江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送审指引》收件,以财政部门正式签收为准),工程款支付至经造价工程师初审后的结算造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经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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