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青藏公路工程指挥部 设备物质名称: 青藏公路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 物资(钢护筒)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藏公路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钢护筒)集中采购招标招标人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青藏公路工程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格尔木至那曲段钢护筒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的招标方式。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青藏公路格尔木至那曲段提质改造工程,涉及青海和西藏两个省区。 .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招标物资清单。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同一生产商仅能授权符合条件的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并符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 .质量能力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应具有独立完成钢护筒生产制造和性能测试的能力。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能力。月能力不能低于吨。内贸商需提供其代理生产商生产能力证明。 . 合作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年月至今)内国内公路项目或铁路及轨道交通工程招标采购物资相关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提供不少于份。 .履约信誉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企业黑名单的;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在中国交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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