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康市亿丰光伏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永康市亿丰光伏发展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京东供应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 FYCG2025018

、招标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标段内容、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名称永康市亿丰光伏发展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京东供应链)项目

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标段一

永康市亿丰光伏发展有限公司1999.36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金华京东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项目

该项目拟在金华京东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4#地块 8#屋面屋顶实施,利用彩钢瓦屋顶面积11100平方米。采用平铺安装方式,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超过30厘米。项目总装机容量1999.36KWp,安装640wp单晶硅组件共3124块,共配置12台150Kwp逆变器接入4套并网柜,系统共有4个并网点接入到公共电网,年均发电量200万度。该工程采用低压并网,选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电量消纳方式。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632.55


标段二

永康市亿丰光伏发展有限公司4999.68kWp分布式光伏发电(京东供应链2#地块)项目

该项目拟在金华京东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3#地块 3#4#屋顶实施,利用彩钢瓦屋顶面积28800平方米。彩钢瓦屋顶采用平铺安装方式,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超过30厘米。项目总装机容量4999.68KWp,安装 640wp单晶硅组件共7812块,共配置18台250Kwp逆变器接入一套并网柜,系统共有1个并网点接入到公共电网,年均发电量495.8万度。该工程采用高压并网,选用“全额上网”电量消纳方式。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1579.35


标段三

永康市亿丰光伏发展有限公司4999.68kWp分布式光伏发电(京东供应链3#地块)项目

该项目拟在金华京东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2#地块 1#2#屋顶实施,利用彩钢瓦屋顶面积28800平方米。彩钢瓦屋顶采用平铺安装方式,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超过30厘米。项目总装机容量4999.68KWp,安装 640wp单晶硅组件共7812块,共配置18台250Kwp逆变器接入一套并网柜,系统共有1个并网点接入到公共电网,年均发电量495.8万度。该工程采用高压并网,选用“全额上网”电量消纳方式。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1579.35


本次招标范围:永康市亿丰光伏发展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京东供应链)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标段:电力接入方案以及取得电力接入批复、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勘察直至并网运行所需的的全部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安全管理、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负责对建筑物屋顶、设备及材料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具体包括:

1)设计范围:根据本项目要求(如规划、经济指标等),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及批复、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技术服务、接入系统设计、竣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编制、建筑结构核算及竣工验收等服务、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电力接入方案以及取得电力接入批复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采购范围:按照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当地电网要求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保管、试验检验、场内运输、现场保管、安装及调试等。

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施工(含基础)、接地装置施工、接入电网施工、并网调试、试运行(正常运行360小时)、屋顶加固设计及结构加固(如有)、屋顶防水除锈(如有)、屋面清理(含施工前、施工后)、屋面改造工程(如有)、变压器增容(如有)、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关系协调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协助招标人协调地方政府关系、协助招标人能源管理协议及屋面租赁协议的签订、办理相关行业审批或核准手续等所有能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的工作内容,负责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及验收,负责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4)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工程的相关审批手续、施工图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项目全过程管理、分包工程的管理和配合、包含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含环保、规划、消防、防雷、卫生、通水、通电等职能部门的所有专项验收),并承担各类验收的会议费、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工程移交,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及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满足以上条件且浙江省外设计企业需提供进浙江省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登记的截图。

3.1.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取得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1和3.1.2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由施工单位牵头,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含2家),且满足3.1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联合体算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自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5企业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证。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上述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社保处出具的2024年12月起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03241600分止。

2、报名/发售地址:永康市天和景园西塔路910号(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已报名单位。

4、标书售价(元/标段):每本500(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后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永康市天和景园西塔路910号)。

、联系方式:

1、招标人:永康市亿丰光伏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华丰东路111号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13818103340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天和景园西塔路910号

联系人:王 工  联系方式:15058655333

3、监督机构名称:永康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投诉电话:0579-8383016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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