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堤田村车辆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低限价:投标报价不低于,.元/年,第一、二年按中标价支付,第三年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递增%金额。(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最低限价(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
堤田村车辆管理服务
(项)
详见采购文件
投标报价不低于,.元/年,第一、二年按中标价支付,第三年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递增%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①经审计年或年度财务报告(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或投标截止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投标截止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②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本服务项目的资质条件及能力。投标人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购置发票、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资源等材料或图片描述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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