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沂水复烤厂异物剔除机及辅联设备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临沂市 一、招标条件 格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沂水复烤厂委托,就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沂水复烤厂异物剔除机及辅联设备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招标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沂水复烤厂。 .招标代理机构:格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沂水复烤厂异物剔除机及辅联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编号: ()项目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安装并调试至最佳运行状态。 .实施地点:沂水复烤厂厂区内指定地点。 .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异物剔除机及辅联设备维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拦标总金额:.万元 (含税),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本项目划分标段:否。 .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中标投标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分包,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的权利或义务的,应返还招标人所有支付的款项。若相关第三方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投标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保全保险费用等;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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