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根据发展需要,现对空气压缩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凡具备资质的制造或经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延安大学附属医院空气压缩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空气压缩机 .万元 、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注明招标名称及加盖公章;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年月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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